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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

关于给予艺术与设计学院151231班吴恒标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来源:学工处 作者:学工处 摄影: 发布时间:2017-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吴恒标,男,汉族,1996年12月出生,广西宾阳人,2015年9月考入南昌航空大学,现为艺术与设计学院151231班学生,学号15123109。

  吴恒标同学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11月7日,既未办理请假或者暂缓注册手续,也未返校报到注册。经艺术与设计学院相关负责人和辅导员多次与吴恒标同学及其家长联系,并充分告知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但吴恒标同学一直未到校办理报到,也拒不履行相关手续。截止2017年11月14日,吴恒标同学仍未返校,并明确表示不会办理任何手续。

  吴恒标同学的行为违反了学校规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五款和第五十二条第六款,《南昌航空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和第九章第四十条第四、五款,《南昌航空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八条的规定,经2017年第十七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吴恒标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吴恒标同学如对该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南昌航空大学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