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航空大学实验室台柜与通风系统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南昌航空大学招标采购中心受国有资产管理处委托,就“南昌航空大学实验室台柜与通风系统采购项目”实施公开比选,并于2016年7月22日发布比选公告。现经国有资产管理处要求,对原比选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1、“比选应答人资格”条款中,取消“2.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该项内容。
2、“比选应答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条款中,取消“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项内容。
原比选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此补充公告为《南昌航空大学实验室台柜与通风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比选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2016年7月25日
招标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