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唱红校园,魅力昌航”大型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讴歌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以来取得的瞩目成就,激发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充分展现团员青年拥护党、胸怀祖国、建设昌航的真挚感情和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根据团省委统一部署及学校《关于在全校大学生中深入开展“爱校爱党爱祖国,我为昌航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校学思字[2011] 4号)有关安排,校团委决定于4-5月期间开展南昌航空大学“唱红校园,魅力昌航”大型合唱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唱红校园 魅力昌航”
二、参赛对象
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三、赛程安排
1、各学院根据文件安排,自行组织班级唱红歌活动及学院初赛,合唱曲目选择应结合主题,凸显主旋律,富有教育意义。
2、参赛曲目为两首,曲目不限。各学院确定好比赛的曲目于4月22号前报团委组织部,领队和指挥人员名单于5月5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大学生活动中心113室),联系人:王艳芝,联系电话:150******0278。
3、比赛初定于5月19日晚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大礼堂举行,比赛顺序抽签决定。
四、有关事项
1、各参赛队的参赛人员定为80人,参赛曲目以各学院上报的曲目为准,可现场钢琴伴奏,也可光盘伴奏(伴奏光盘自备)。
2、各参赛队必须统一着装,参赛队员须为本院学生;指挥可请外援,但必须是本校师生。如指挥为本学院学生,可酌情加分,详见评分细则(另行下发)。
3、音乐学院可组队参赛,但不计分,不参与评一、二、三等奖。
4、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初赛选拔工作,并做好此项比赛的宣传和舆论氛围营造工作。
5、合唱形式不限,力求创新,应体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健康向上、富有活力的青春风采,激发当代大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及爱校荣校的思想热情。
五、奖项设置
1、合唱比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特别奖1名,最佳指挥奖3名;
2、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