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几点意见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创先争优工作,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公开承诺工作
请遵照《关于印发<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赣教党字[2010]46号)文件精神,在2010年9月上旬之前做好党组织公开承诺和党员个人公开承诺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即可),党员个人承诺书交党支部,党支部的承诺书交上一级组织备案。
二、设岗定责工作
按照学校《关于印发<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发[2010]20号)文件要求,各党支部要在2007年开展的设岗定责基础上将党员岗位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明确的岗位职责与要求。学生党员的设岗定责工作于去年下半年已全面展开,教职工党员的设岗定责工作参照《关于在全校大学生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的意见》(党组字[2009]8号)文件精神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设岗定责”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党员人人设岗、岗位与职责同时明确的原则。二是从本单位实际需要出发设岗的原则。三是党员自主选择岗位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四是“三服务”原则,即上级组织为下级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服务。五是讲究实效的原则。六是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
2、各类党员的一般设岗门类(供参考):
(1)教师党员:1、教书育人岗。2、科研攻关岗。3、学习进修岗。4、社会工作岗。5、联系群众岗。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岗。7、理论学习培训组织岗。8、帮扶困难群众岗。9、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岗。10、安全卫生文明监督岗。
(2)管理类党员:1、组织理论学习岗。2、组织业务培训岗。3、本职工作岗。4、联系、服务基层单位岗。5、调查研究岗。6、联系群众岗。7、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岗。8、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岗。9、社会活动岗。10、社会治安及安全文明卫生监督岗。
(3)生产及服务类党员:1、理论学习岗。2、本职工作岗。3、工作(生产)任务攻关岗。4、联系群众岗。5、帮扶困难群众岗。6、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岗。7、各类培训组织岗。8、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岗。9、社会治安及文明卫生监督岗。10、生产(工作)安全岗。
此项工作要求在10月初完成,要利用网站或公告栏等平台将设岗定责情况予以公布公示。各单位要将党员设岗定责情况的汇总表于10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到党委组织部赵大伟同志的办公系统邮箱。
三、活动简报工作
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积极行动起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目前上报的活动情况来看,除文法学院党委等少数单位能及时撰写工作简报外,大多数单位没有及时将本单位有亮点的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并上报学校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此,请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今后及时将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以简报等方式报送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报送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可以通过办公系统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戴红星、郭代习、赵大伟及联系本单位开展工作的检查组全体人员办公邮箱。
附件1 赣教党字[2010]46号 关于印发<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附件2 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附件3 党员公开承诺书
南昌航空大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