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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

南昌航空大学综合实验大楼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基建处 作者:基建处 摄影: 发布时间:2009-08-03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招标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计社会字 [2003]3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主管单位为江西省教育厅,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南昌航空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南昌航空大学综合实验大楼项目方案设计招标;

1.2. 建设地点: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校内;

1.3.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000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

1.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1.6.1. 招标范围:建筑方案说明,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效果图设计。

1.6.2. 内容:方案设计。

2. 报名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报名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为建筑甲级资质条件;

2.2. 报名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2.3. 报名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2.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3. 获取投标资格

3.1.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09年8月4日至2009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南昌航空大学基建处(教学楼A栋123室)报名,江西省内报名人需持单位介绍信、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报名。江西省外报名人需邮寄单位介绍信原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南昌航空大学基建处。

3.2. 本次报名不接受各设计单位任何分支机构的报名。

3.3. 根据报名情况,经学校招投标工作小组审查后确定7家设计单位获取投标资格,获得投标资格的省外设计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供查验。

4. 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费用

5.1. 评标后根据中标排序,按第一名10万元,第二、第三名为5万元,其余为2万元计取方案设计费。如第一排序人继续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则不取方案设计费。

联系人:危地

办公电话:0791-3863729

手机:135******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