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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专题审议《南昌航空大学章程(草案)》

来源:启航 作者:舒越 摄影: 发布时间:2014-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学校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摄影 张春晨)

  启航网讯  11月20日下午3时,学校在音乐厅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专题审议《南昌航空大学章程(草案)》。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傅克刚主持,校长余欢就《南昌航空大学章程(草案)》修订情况作了说明,学校183名正式代表参加会议。

傅克刚主持会议。(摄影 张春晨)

余欢就《南昌航空大学章程(草案)》修订情况作了说明。(摄影 张春晨)

  在说明中,余欢介绍了《南昌航空大学章程(草案)》的修订背景和修订过程,指出大学章程是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规范高校与政府、社会及其内部治理组织权力关系,保障学生、教师及其它利益相关者权利的根本制度,是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活动、开展社会合作的重要依据。学校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提出要把章程修订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校内改革结合起来、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制定与执行的关系,把章程修订作为了解师生意愿、总结成功经验、凝练办学特色、固化制度成果、推进改革创新、实现价值认同的办学治校过程。按照上述要求,学校扎实推进章程修订工作,经过 2年2个月、历经学习调研、起草讨论、征求意见、论证审议等四个阶段、七易其稿,《南昌航空大学章程(草案)》最终形成并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

  余欢强调指出,起草修订并实施好一部大学章程,既是学校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办学治校实践中落实依法治国理念的现实需要,也是以法治思维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推进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起草修订并实施好一部大学章程对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教育质量水平提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各位代表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南昌航空大学章程(草案)》,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章程建设及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傅克刚、余欢分别参加分组讨论。(摄影 张春晨)

  随后,代表们分成9组,讨论和审议《南昌航空大学章程(草案)》。讨论中,代表们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集思广益、建言献策。 下午4时,会议进行第三项议程,与会代表举手表决通过了《南昌航空大学章程》。

  傅克刚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我们圆满完成了本次会议的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南昌航空大学章程》。学校将根据广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出台实施章程。学校将以章程建设为契机,大胆改革,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办学经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科学统一的制度体系,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航空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航空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南昌航空大学章程(草案)》框架采用的是“章 节 条”的形式,除序言外,共9章82条,10042个字。具体包括:序言、总则、学校的权利与义务、学生、教职工、组织机构、对外关系、经费与资产、学校标识、附则。内容基本涵盖《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高校章程应包括的内容,把学校正在做、能够做和应当做的事项写入了章程文本,章程基本能够满足学校现实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南昌航空大学章程(草案)》文本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体现了合规性。无论从章程修订文本框架和内容,还是章程起草修改、征求意见、审议审定等程序环节,尽可能做到严格规范,基本符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二是体现了民主性。章程修订过程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三是体现了学校特色。章程文本中载明的历史沿革、校训、校风、昌航精神、办学理念、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学校标识及党代表列席学校党委会、教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等体现民主管理的内容,无不充分体现学校长期办学实践过程中积淀而成的特色。四是体现了改革精神。学校以章程修订为契机,重新修订了学术委员会章程,完成了学术委员会换届,体现了去“行政化”的改革要求,从组织制度上保障了教授治学权利的实现;继续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学院实行分类目标责任制、党政共同负责制和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制度;为加强对外关系,学校在成立教育基金会基础上,提出还要组建理事会和章程委员会,以此积极争取校外教育教学资源,主动接受政府与社会的评价和监督,推动大学章程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